Wang Fuk blaze was ‘preventable and forseeable’https://news.rthk.hk/rthk/en/component/k2/1862635-20260717.htm

其實係人有問題成件王福苑大火調查,越睇越有股「早有劇本」味。 結果大概都寫好晒:政府冇錯,錯就錯喺「制度」,再加幾個「相關承辦商」頂住飛。制度變咗做避彈衣,啲真係有權作決定、有權拍板開綠燈嘅人,就一個名都唔需要出。問題係,制度唔會自己生出嚟,監管空隙唔會自己掘出嚟。 每一條寬鬆指引、每一個「灰色地帶」、每一次「唔跟進投訴」,背後都有人簽名、有部門、有職級。依家成套講法變成:「系統有缺陷」、「流程要檢討」,但就極少有人會問:咁多年嚟係邊啲人一路坐喺度,見到問題都冇郁手?而家個調查仲有一個最大問題: 就係成日都係搵「制度性問題」,但又唔將具體有法定權力嘅人抽出嚟講。你可以寫幾百頁報告話「監管有不足」、「投訴處理有改善空間」,但如果永遠都冇人要喺鏡頭前、喺公眾面前交代——邊個拍板、邊個掉低、邊個無視前線聲音——咁所謂「找出根源」其實只係畫公仔唔畫出腸。最諷刺係,每次出事之後,官方口號都係同一套: 「深切哀悼」、「汲取教訓」、「全面檢討」。但你問幾個實際問題: – 有冇清楚時間表? – 有冇寫明下次同類工程要點樣批、點樣查? – 有冇將邊個職位、幾多日內需要實地巡查寫落白紙黑字? 如果以上全部都答唔到,只係「會加強」、「會研究」、「會跟進」,咁啲「教訓」其實就只係 PR 對白,唔係制度重建。講到「二次傷害」,南丫島海難就係 textbook 級例子。 當年大件事嗰陣,一樣係話要查清真相、要畀家屬一個交代。跟住十幾年過去,家屬收到最多嘅,唔係真相,而係: – 程序拖延 – 技術性推搪 – 報告字眼玩到盡,最大程度淡化個人責任 受害人一次係喺現場出事,第二次係喺制度面前被冷處理。依家王福苑身上,好多香港人都感覺到同一種既視感:悲劇 copy & paste,責任模式都係 copy & paste。今次睇王福苑: – 火災一刻嘅無助 – 善後支援嘅凌亂 – 之後就係漫長而抽離民情嘅調查程序 最後出嚟嘅主旋律,通常都會由「不幸事故」,慢慢變成「制度問題」、「承辦商問題」。真正有權可以早幾年停一停工程、查一查安全、認真處理居民投訴嗰班人,就愈嚟愈淡出畫面。如果社會成日係用呢種方式處理災難—— 將責任抽象化、將人物淡化、將後果公關化—— 咁悲劇就唔再係「一次事件」,而係一種固定 pattern: – 先出事 – 再內疚 – 跟住開調查 – 最後無人真係要負責 而最慘嗰班人,就永遠都係同一批:住喺舊樓、住喺公屋、冇 bargaining power、只可以不停「接受安排」嘅市民。

